200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从严治招,加强管理,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使高校招生制度建设继续取得进展,使招生考试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为此我市制定了16项规定。
1、“六公开”与“六不准”。我市今年将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招生的“阳光工程”,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维护高校招生考试的公平和公正。这是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一大亮点。具体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实行“六公开”和“六不准”。
“六公开”是: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
“六不准”是: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2、注重安全保密工作。高考安全保密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生命线、重中之重,必须常抓不懈。今年我市将着重抓好高考的安全保密工作。
3、加强监督。我市将根据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的要求,争取在全市60%%以上考点安装电子监控设备;未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的考点实行异地派入监考,以体现考试管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4、高考自主命题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我省今年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门课程。考试时间为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外语。
5、继续实行外语听力测试。从2005年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全国统一要求。各地可根据本地教育实际自行决定外语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办法,并将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今年福建省高考外语科目考试继续包含听力考试部分,听力考试部分卷面分值占30分。
6、独立学院招生广告须先审查。独立学院要全面如实介绍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招生广告须经申办高等学校和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方可发布。并且要求独立学院在招生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严禁未经省级招办擅自组织生源、未经省级招办核准拟录取名单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7、建立并完善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进一步发挥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
8、“诚信考试”进入电子档案。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应包括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
9、放宽报名条件。取消被开除学籍或被勒令退学不到一年不得报考的规定。
10、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录取结果要公示。符合加分投档或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名单,必须由省级招生办、考生所属设区市、县、中学向社会进行四级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录取结束后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应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11、增加的政策性加分仅适用于考生所在地高校。除教育部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各地确需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须经省级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其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且有关省(区、市)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等学校,并须报教育部备案。按照这一要求,今年福建省高考照顾政策提法和往年不同,分为“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和“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且照顾分值不超过20分。
12、本科预留计划减少,定向计划须经教育部核准。高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高职不再预留计划。部分安排定向计划的高等学校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方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并且要与定向就业单位签署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坚决制止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
13、体检医院要对考生体检结论的真实性负责。其内容: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对考生的体检结论应规范准确,而且要求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对其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14、确定填志愿日期。2005年福建省高考填报升学志愿工作,安排在高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6月28日至30日。考生应对本人填涂志愿卡情况负责。
15、录取时间确定。高考录取工作安排在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前结束。所有高等学校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均不再组织补录。
16、继续实行“3+X”方案。2006、2007年我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科目设置方案。从2006年起,音乐、美术类考生的数学科目考试成绩全部计入总分。从2006年开始,音乐、美术、体育类考生,参加文史类考试的可以兼报文史类其他院校或专业;参加理工类考试的可以兼报理工类其他院校或专业。(市高招办供稿)